国是说法 | “毒狗”六宗罪,最高可处极刑!

发布时间:2024-12-27 07:51:38 来源: sp20241227

  文/赵斌 罗馥冰

  河北廊坊男子搬新家三天,两只边牧犬被人投毒致死引发广泛关注。历年来,毒狗泄愤、售卖等报道充斥网络。“狗之患人之过”的讨论也引来各方参与。

  但无论“毒狗”出于何种目的,都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并且最高可对行为人处以极刑。香港城市大学犯罪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梁涛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毒狗”者不仅存在刑事风险,还面临民事赔偿。他奉劝,莫要以身犯险。

  “毒狗”可涉六宗罪

  梁涛表示,根据具体证据和情节,“毒狗”行为人有构成以下六种刑事犯罪的风险: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处的“买卖”是指无论非法买还是卖国家禁止的危险物质,都有可能构罪;即便是买了没用,储存也不例外。如廊坊“毒狗”事件中疑似使用的“氟乙酸”,则属于这种危险物质。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比如,在宠物狗经常出没的地方设置捕兽夹、毒针等装置,有可能伤害到任何一个碰触到这些装置的人,这种行为就有了构罪可能。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这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虽然投毒目的指向“毒狗”,但幼童以及其他人都有误食这种投毒饵料受到伤害的可能。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宠物狗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价格不菲的宠物狗也不鲜见,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都有构成此罪风险。累计三次“毒狗”或伙同三人去“毒狗”,以及毒死的狗价值达到5000元人民币,就有可能构成这项罪名;

  五、盗窃罪。如果行为人“毒狗”后将宠物狗卖掉获利,狗的价值被依法认定超过当地盗窃罪起刑数额,就有构罪可能。即便被毒害狗的价值没超过盗窃罪起刑点,2年累计3次价值不够起刑数额的盗窃行为也依然可以成立盗窃罪。

  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毒狗”行为人如果把被毒死的狗卖给他人食用,则有构成此罪可能。如果导致多人中毒甚至死亡的,最高可对“毒狗”行为人等处以极刑。

  梁涛表示,毒狗行为人根据不同的主观目的、具体行为情节以及办案人员掌握的证据,不仅可以单独构成以上六个罪名,还有可能同时构成其中数个罪名,比如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盗窃罪的数罪并罚等。

  狗被毒死可主张经济赔偿

  对于养犬人而言,自己的狗被人毒死,损失怎么办?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莉琴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已被刑事追责的“毒狗”行为人,如果未就赔偿与受害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如果侵权人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并不能就赔偿与犬主方达成一致,则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就宠物价值、宠物的救治和安葬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特定情况下可主张)等方面进行赔偿。

  注意哪些事项有助于维权?

  宋莉琴表示:

  ①侵权人毒狗时的监控录像、宠物主人报警记录;

  ②购买及豢养宠物的支付记录、发票等宠物价值证据;

  ③宠物毒发后至宠物医院的救治费用支出和事后安葬宠物的费用支出明细;

  ④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证据:可以简单理解为与宠物感情深厚方面的证据,视频录像、照片等等。

  宠物在很多人家中,是如同家庭成员一般的存在。遇到宠物狗被毒杀等事件,宠物主人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宋莉琴表示,目前宠物主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只能在特定条件下才可能实现。比如,孤寡老人朝夕相伴的宠物,残障人士的导盲犬等。如果缺乏人格利益要素或身份利益要素,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宋莉琴进一步称,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在审理涉宠物死亡相关案件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更多。宠物主人需要提交证据来证明侵权人毒杀自己宠物犬的行为对其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已达到较为严重程度,才可主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否则往往会因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难获支持。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