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力福建涉台文物保护

发布时间:2024-12-15 17:39:58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福州1月8日电 (郑江洛)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的评选情况,其中包括“某村委会等与蔡某某等人文物保护房产执行案”,涉及“清末台湾抗日英雄简大狮蒙难处”。

  法院人士称,“某村委会等与蔡某某等人文物保护房产执行案”中,执行法院将“执行110”快速响应、涉台文物多元解纷、族亲文化宣教机制深度融合,仅历时14天就将被非法占用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涉台重点文物保护对象“简氏侨馆”腾空交付。这是福建高效执行能动司法,助力涉台文物保护的缩影之一。

  简大狮,原名简忠浩,是著名的抗日爱国英雄、台湾抗日义勇军首领,被称为台湾“三猛”之一。在漳州市芗城区,某处房产系清末台湾抗日英雄简大狮蒙难处,新中国成立前由华侨简某龙、简某中等共有;新中国成立后因未申报登记,1954年被列为政府代管。而后,1983年漳州市房管局为上述房屋办理了权利人为“梅林公社简氏侨馆”产权证书,确定属南靖县梅林镇官洋村、坎下村、璞山村简氏族人的共有财产。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黄浩洪当天介绍道,被执行人蔡某华、简某田、姜某、简某贤、简某伟、简某福分别于1983至1987年间搬入上述房产居住至今,每季度缴纳租金60元(人民币,下同)至300元不等,2014后未再支付租金。

  2023年3月,权属人三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收回房屋。2023年6月,芗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腾空房产交原告执掌同时交纳占用费。蔡某等不服提起上诉,漳州中院维持原判决。2023年11月10日,三村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芗城法院相关人士指出,收到执行申请后,该院立即启动执前审查工作,审查中发现,涉案房产涉及三个自然村近两万名简氏宗亲,社会关注度大,同时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氏侨馆”所在地,属于涉台重点文物保护对象。

  为此,芗城法院迅速抽调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成立“1110简氏侨馆”执行专案组。去年11月13日,申请人反映,近期连日多雨房产可能倒塌。专案组接到诉求信息后立即联系“执行110”值班干警,启动快速执行程序。同时,该法院协调当地街道党委及文物部门推进后期维护及修缮方案。

  黄浩洪说,经过各方努力,去年11月24日,六名被执行人将上述房产交付申请人执掌,并足额交纳占用费。至此该文物保护房产执行案仅用14天全部执行完毕。

  去年12月10日,“简氏侨馆”修缮工程正式开工,第一期修缮费用70万元已全部到位。

  聚焦涉台文物保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孔坚指出,福建是涉台文物资源最集中、最丰富的地区,涉台文物是台湾人民的情感归依和精神牵挂。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同宗同源,是大陆涉台文物古迹大省,拥有市保以上涉台文物古迹千余个。近来,芗城法院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行动方案》,因案制宜、因案施策加强涉台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黄浩洪表示,该案中,芗城法院发挥执行服务中心各项职能,执结这起涉台文物房产追回执行案,同时延伸司法服务协调后期文物维护修缮,为地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