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院:着力推进“双师型”建设 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

发布时间:2024-12-27 18:38:54 来源: sp20241227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终把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坚持培养、评价、激励“三位一体”,不断健全评价体制机制,将“双师型”队伍建设作为提振教师士气、夯实队伍基础、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并不断通过强化教师权益保障,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在全校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健全“双师型”教师多维立体培养体系

重构部门协同培养体制。学校党委坚持师德为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全面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治含量”和“道德含量”。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师“双师双能”专业发展要求,统筹构建以人事处和教师发展学院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2+5+N”工作小组,协同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创新教师有序培养模式。以提升教师双师素质为目标导向,创新实施“二维X梯度”有序培养模式,推进高端人才“领航计划”、中青年教师“扬帆计划”和新教师“启航计划”,畅通教师开展访学进修、企业实践等渠道,提升教师自身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教师有序培养模式,获评教育部首批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

搭建多元多岗培养平台。为解决教师实践岗位难找、实践质量不高等问题,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改造,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多维度“产学研”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平台。依托多个职教集团,搭建“职教集团”型平台;依托张家港城市学院,搭建“城市学院”型平台;依托学校大学科技园,搭建“双创孵化器”型平台;依托一批国家级、省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搭建 “企业实践基地”型平台……学校通过4类培养平台,定期选派专业教师进驻合作企业,开展各类实践、研修和服务。

深化“双师型”教师分层分类评价改革

构建系统化认定工作体系。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校院两级分别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相关专业校内专家和企业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结果进行认定。

制定分层分类系统化标准。遵循教师发展规律,根据专业特征制订差异化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分层研制《教师发展标准》《企业兼职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根据教师属性特征,实施分类认定,有序开展面向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类课程教师、辅导员及校内外兼课的分层分类“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三年来,学校已完成三轮共计680余名教师的认定工作。

健全发展性动态评价机制。依据“自我更新取向”教师发展阶段理论,将“双师型”教师发展划分为5个阶段,引入动态模糊方法,构建了校本“双师型”教师发展性评价模型。从师德师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五个维度进行动态评价,以精准掌握教师所处的发展等级以及各个指标的具体发展趋势。

强化“双师型”教师自我成长激励机制

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激励。依靠二级学院作为激励“双师型”教师自我成长的落脚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扩大二级学院绩效分配自主权;强化实绩作为“双师型”教师绩效的第一标尺,优化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增大奖励性绩效比例。以成果为导向,探索岗位设置实施“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其中,“双师型”教师的分层要求作为“低职高聘”的重要条件之一。

改进教师职称晋升激励。学校职称晋升设立教学主体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主体型等3种类型,分别制定不同评价标准,并明确、细化“双师型”教师对应的指标条件,着重考察教师的专利转化、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实践业绩,提高了“双师型”教师不断完善自我的积极性。

健全教师继续教育激励。针对“双师型”教师考取《双师素质一类考证指导目录》证书的,学校予以一次性奖励。针对与企业联合开设实训基地、实验中心的,学校以申请项目经费、申报科研课题等形式予以经费支持。针对到企业实践锻炼的,学校给予住宿、交通等生活补助。针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校对其核报培养与住宿费,取得博士学位后,实行期权制奖励,并配套核发当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的科研启动费。

(作者系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责编:李依环、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