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办理中国内地首例法院依仲裁机构申请开具调查令案件

发布时间:2024-11-24 03:10:25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社 上海12月1日电 (李姝徵 高远)以司法支持仲裁,上海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记者12月1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区法院”)办理了中国内地首例法院依仲裁机构申请开具调查令案件。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闵行区法院办理的该例案件,是以司法支持仲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实践,在中国内地范围内尚属首例。

  近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工业用房买卖合同纠纷。因涉案标的可能存在抵押、租赁及其他限制交易转让等直接关乎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事实,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拟向闵行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调取不动产登记簿信息。

  法院方面介绍,以往,仲裁案件如遇到需要调查取证的情形,通常是由仲裁机构开具协助调查函,再由当事人或仲裁机构持函前往调查。由于协助调查函并无强制力,加之普通民众对仲裁的认识、配合程度不足,常常影响到取证效果。

  由于本案涉及的登记信息不属于向社会公开披露的信息,仲裁庭审查后,认为确有必要收集但其自行取证又存在困难,为更好地查明事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上海仲裁委员会遂向闵行区法院提交协助申请。

  闵行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上海仲裁委员会该项申请请求具体明确、确实属于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且与案件事实相关,依法向仲裁机构开具并电子送达了调查令。随后,上海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持闵行区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前往闵行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顺利调取了涉案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事实根基。

  “此次,闵行区法院首次就仲裁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工作机制进行先行先试,也是希望通过协助仲裁调查取证的这一具体方式,支持仲裁机构依法仲裁,提高仲裁公信力,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闵行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云表示。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鼓励各国法院就仲裁案件获取证据方面提供协助。闵行区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就仲裁申请收集证据开具调查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必将为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提供重要助力。”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刘晓红说。(完)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