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出台十措施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

发布时间:2024-12-21 19:01:30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宁德10月30日电 (记者 吕巧琴 叶茂)记者30日从福建省宁德市科学技术局获悉,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宁德市加速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加快宁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发展壮大。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的出台,是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宁德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

  据介绍,《措施》主要从突出创新主体培育、优化创新要素配置、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等四大方面,提出十条具体措施。

  突出创新主体培育方面,建立科技专家服务制度,开展科技入企服务,提高企业培育质效;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采取“免申即享”形式,给予符合条件的后备培育企业2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

  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方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开展科研攻关,对高新技术企业向境内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服务予以配套补助,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8万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贷款,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科技保险给予最高50%的保费补贴,探索开展“科技贷”贴息补助,推动“科技贷”增点扩面,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同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知识产权申请力度,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提供专利预审服务,有效缩短专利审查周期。

  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方面,将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较大、成长性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宁德市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认定范畴,经认定的给予连续三年2000元/月的住房补助;宣传、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候选人,并支持申报各类荣誉称号。

  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作用,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机构当年辅导宁德市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该中介机构3000至5000元/家的奖励;鼓励企业设置科技专员,经确认合格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加强科技企业招引服务,引导新招引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并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年度研发投入达到条件的,给予20至100万元的奖励。

  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