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4:34:54 来源: sp20241206
中新网 12月5日电 “绿色金融与气候应对:中国银行业的角色与机遇”边会5日在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中国角举行。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胡军表示,为了更好地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环境、金融、产业等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在明确重点领域、完善基础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创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胡军表示,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股权、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不断完善,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平稳,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CCER)启动就绪,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推广,金融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的深度、广度日益扩展,这对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支持推动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胡军认为,绿色金融也应在投资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环境、金融、产业等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在明确重点领域、完善基础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创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具体包括:
——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引导资金投入到低碳技术的创新发展和应用中来,推动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和产业体系。支持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助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转换生产方式。
——推进完善绿色金融法规标准,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基础性绿色金融标准并推广应用。
——发挥好碳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稳步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推动各类主体参与,加快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相关工作,逐步扩大市场支持领域。
——加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探索推广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生态产品产权抵质押类信贷产品。
——加快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间合作,支持金融机构等应用主体及时、全面准确获取环保信用信息。
——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强化与国际气候、自然及可持续发展相关规则及标准的对接和互认,共同为绿色金融支持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本次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新闻网主办,中国银行迪拜分行协办。(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