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1:33:37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3月27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关于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对2024年黄河流域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河湖健康评价是掌握河湖健康状态、分析河湖问题的重要抓手,是编制“一河(湖)一策”、实施河湖系统治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检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根据水利部工作安排,2024年底前,黄河流域要重点完成渭河、泾河、沁河、洛河、红碱淖等5个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
黄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通过电话沟通、发函通知等方式,督促流域9省(区)河长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既要做好设立省级河湖长的跨省份河流、各省份之间的省界河湖,又要注重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其他河湖,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相关省(区)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商确定统一评价方案。原则上选用《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第43号)中的评价体系,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二是总结湟水、大通河、洮河工作经验,“河流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湖泊占有水域面积大的主动对接水域面积小的”,协商无法解决的由黄委协调确定统一评价方案。
三是选用其他相关推荐性标准的,应对选用的必要性、适用性及其与《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在评价指标、指标计算方法与赋分标准等方面的异同进行说明。
下一步,黄委将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流域省(区)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有关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并对健康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指导督促各省(区)河长办按时完成黄河流域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为科学、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扎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