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墙售电”大范围推广卡在哪儿

发布时间:2024-12-25 00:34:58 来源: sp20241225

原标题:“隔墙售电”大范围推广卡在哪儿

  图为漂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新华社记者 王鹏摄

  ◎本报记者 张 晔

  苏州工业园区12兆瓦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日前正式投运。它由普洛斯集团、中方财团旗下企业以及苏州物流中心联合投资,是全国首个“一对多”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对后续继续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具有借鉴意义。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被形象地称为“隔墙售电”,几年前就开始在各地铺开试点,至今仍不温不火。大规模推广“隔墙售电”还存在哪些障碍,又该从哪些方面打开突破口?

  实现绿电就近消纳

  来到苏州工业园区,记者在苏州普洛斯物流园和苏州物流中心看到,仓库屋顶成为天然的光伏发电良址。

  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屋顶铺设了约20万平方米光伏面板,装机容量约12兆瓦,预计年均发电量1223万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减排近9000吨二氧化碳。

  过去,这些绿电在满足发电企业自用的基础上,可以出售给电网。现在,不用舍近求远,发电企业可直接将其出售给同在一个110千伏变电站内的用电企业,实现就近消纳。

  东南大学教授高赐威介绍,有别于业内常见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商业模式,“隔墙售电”项目在结算层面引入了第三方交易,通过当地电力交易中心直接与用户结算。

  苏州工业园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苏州存在屋顶面积大但本身用电量小、周边用能需求旺盛的情况。在此情形下,“全额上网”不具备投资价值,“自发自用”又不具备接入条件,“隔墙售电”能妥善解决此类问题。

  试点项目相继落地

  事实上,“隔墙售电”并非新鲜事。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资源条件好,电力需求大且电网接入条件好的地区参与交易试点建设。2019年底,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明确分布式发电项目参加市场化交易的注册、主体、交易等相关细则。这是全国第一个省份出具的相关试点试行项目实施细则。

  2020年12月31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工业园5兆瓦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成功并网发电。它是全国首家成功投运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年发电量680万千瓦时,所发电量就近在110千伏武澄变电所供电区域内直接进行市场化交易。至此,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正式拉开序幕。

  2021年,山东省、浙江省也先后发布文件,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开展市场化交易。

  在国外,“隔墙售电”也有成功案例,如荷兰鹿特丹港以区块链+人工智能为技术支撑,于2020年8月启动电力交易平台Distro。平台上线两个月,就完成了2000万笔交易,其中92%的太阳能电力即产即销,在光伏业主、公共机构、企业买家之间搭建了点对点交易的桥梁。

  标普全球普氏的统计数据显示,Distro平台试运行后,终端用户能源成本降低11%,可再生能源生产商收入则增长14%;同时,电池储能投资回报率提升20%。

  责权利需进一步厘清

  虽然《通知》提出“隔墙售电”试点已超过6年,但相关进展却比较缓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高赐威看来,“隔墙售电”推行缓慢,主要是因为电力价格机制没有理顺。

  《通知》规定,电网公司可对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收取“过网费”。但这个“过网费”减去了输配电价中的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每千瓦时仅可能收取0.015—0.05元费用。如果在同一电压等级之下,“过网费”甚至为零。

  在此之前,电网公司收取的“过网费”“系统运行费”一般都在0.2元/千瓦时以上。

  当前,电网是按照所有用户的最大负荷设计的。虽然“隔墙售电”交易双方减少了从电网购买电量,但电网建设时仍需将交易双方的用电负荷纳入考量,这意味着由电网企业承担兜底供电保障。高赐威说,分布式新能源如果采取“隔墙售电”,卖方和买方固然能实现双赢,但这对电网公司而言是亏损的,而且这是以整个系统为之兜底为代价的。

  如果交易双方不经过现有的输配电网,而是建设一条专线,那么离开了政策扶持,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的经济性并不占优。此外,这样做还会导致现行电网“责、权、利”关系失衡,电网企业售电或输配电价收入减少。

  因此,高赐威认为,想用好新能源,就要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隔墙售电”若想真正取得突破,需重新厘定责权利关系,对电力价格进行结构性改革,促进新能源项目投资,推动节能降碳。

  链接

  “隔墙售电”好处多

  随着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的提升,绿电消纳问题日益显现。

  推进“隔墙售电”,意味着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发电量可在较大范围内与多个电力用户交易,不必再局限于绑定一个用户,有利于解决“自发自用”模式下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业主面临的电费难收等问题。相比全额上网项目,“隔墙售电”可使新能源项目业主获得相对较高的交易电价。

  业内人士认为,“隔墙售电”将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拓宽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售电渠道、提高收益率。

  此外,“隔墙售电”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也有正向作用。“隔墙售电”可以增加发电企业的现金流收入,在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降低对国家电价补贴的依赖。同时,行业可以通过市场竞争配置,形成良性循环。不仅如此,“隔墙售电”还能缩短电力输送距离,减少输配电成本,助力用户侧工商业企业降低整体用电成本;加之消费绿电可以不占用能耗指标,还能加快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减少碳排放。

(责编:罗知之、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