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苗乡侗寨 这边“枫”景“庭”好

发布时间:2024-12-30 09:00:19 来源: sp20241230

原标题:法润苗乡侗寨 这边“枫”景“庭”好

  图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案庭审现场。

  图为运用“嘎百福”解纷工作法化解驱羊啃茶纠纷案。

  图为法官组织院坝嘎歌会,助力完善“榔规榔约”。

  导读

  巍巍雷公山,屹立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南部,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里是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世代生活的聚居地,众多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其间。雷山县人民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暨西江人民法庭坐落在雷公山麓,管辖雷山、台江、剑河和凯里三县一市环资案件,同时审理辖区一审民商事案件。辖区优美的自然风光与多元民族文化和谐共生,交相辉映,法庭坚持能动履职,创新司法服务,脚下热土氤氲,映衬出厚重亮丽的法治底色。近年来,法庭审理了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传统村落司法保护案、贵州首例精准测算森林绿碳价值损失认购碳汇案,经验做法分别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3年审理的盗割“古楠木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获评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一系列优质案件裁判结果经新闻媒体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行出版物等方式拓展宣传,有效教育一方,类案显著减少,有力践行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山区“枫”景,谱写出多民族共护美丽家园的新篇。2023年,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

  借助民族说唱习俗 “嘎百福”工作法解纷

  一家县招商企业向某街道办流转茶园,并投资500万元完善设施和进行技改。

  2023年3月16日,两名村民因土地流转问题,以驱使上百只山羊进茶园啃食茶叶、踩踏茶树的不当方式主张权利。村委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阻止、监管不力,矛盾渐大。

  办案法官抽丝剥茧,厘清乱麻,整合资源,协调多方“解套”,为与少数民族沟通更加顺畅,通过具备说唱教化功能的“嘎百福”解纷工作法处置,法官变身“羊倌”,帮助寻找渠道售卖山羊。

  “不当维权惹仇恨,依法解决方为本,新老茶树缠着根,村民企业可共生……”

  最终,这起牵涉五方纠葛,合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交织的案件,在企业、放羊人、村民组、村委会、政府都称许的“一案五满意”效果中谢幕。

  “放羊啃茶起争端,吵闹一山又一湾,一团乱麻理抻展,多亏法官变羊倌……”后来,两名村民不仅同茶园冰释前嫌,还受聘至茶园成为茶园员工,昔日“恶人”成了“友人”。

  【典型意义】

  名列国家级非遗的“嘎百福”,是辖区群众吸取古歌、盘歌、酒歌、情歌、故事、寓言等养分,综合说唱、音乐、表演的苗族曲艺。法庭借助民族珍宝,融合民族自治文化、非遗文化,创建“嘎百福调解室”,聘请周志英等10名嘎百福传承人担任特邀调解员,以歌释法、以歌明理、以歌促调。法庭又在人民调解员培训中,增设“嘎百福歌”教学内容。

  法庭的法官们虚心向歌师和群众学习,讲苗话、唱苗歌,当好“乡音法官”“双语法官”,增添服务本领,并就传统村落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相邻关系和土地权属等纠纷,融入法理编写29首“嘎百福歌”新歌词,推动纠纷化解、强化生态治理。

  法庭还发挥乡村治理前哨作用,健全诉调对接,联动各方解纷,创建“嘎歌共唱、纠纷共调、非遗共传、生态共护”特色模式,为构建诉源治理大局、降低万人起诉率,奉献了司法智慧和能量。

  借助敬畏自然习俗 加强生态文明护航

  2021年5月,村民罗某松持过期采伐证砍自家林木,因不是公益林,公诉方没有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而且当地森林覆盖率很高,如令被告补植复绿又无地种树,如实行异地补植,协调难度也较大。

  法庭创新思路,从效力“双碳”战略的高度护航生态,由基层法庭小视角上升到国家层面大视野,探索“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新模式。全省首例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引入司法确认机制,建议公诉方与罗某松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协议,法庭予以司法确认,并发出判前《碳汇认购令》,将传统补植复绿模式打破区域界限,催生贵州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并完善为“五书一令”工作机制。法庭对认罪悔罪的罗某松适用缓刑,避免因收监致贫返贫,使其全家和乡亲倍感党和政府及法院的温暖,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2023年,在办理盗割2600岁“古楠木王”一案中,法庭立足延伸效应,采取对被告“七重”惩罚、发出《古树救治令》、谋求长远保护发出司法建议书、拓展司法功能覆盖省州县三级法院共建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等“四步棋”,以司法捍卫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该案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联合推出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典型意义】

  黔东南当地群众认为,草木甚至石头皆有生命,讲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把这一生存智慧渗透于山林经营契约中。法庭“借水行船”,强化生态文明护航,延伸司法职能,提升环境保护司法水平,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更为那些在当地群众心中占据着重要的民俗信仰地位,承载着乡愁文明记忆的历史文物、古树名木、亭台古楼等树起了法治的护盾。

  司法护航,山青水长。近三年,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55件,审结155件,结案率100%,并向群众深化“生态是国计,又是民生,是今天,更是明天”的普法教育,营造“呵护和美家园、崇尚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氛围,辖区涉碳案件不断减少。

  借助厌讼耻讼习俗 完善“榔规榔约”

  2023年底,因一村民建房占用公共水渠导致邻居房屋被水浸泡,双方发生口角,甚至动起了手。法官先用法理分析答疑,继而与寨佬一起,借用“榔规榔约”进行法理情劝导,促成双方友好解决。法官和寨佬又配合村委会,针对公用设施和相邻资源使用,发动群众完善了“榔规榔约”。

  2024年初,在办理熊某失火案中,法官发现,当地“烧田坎”肥田及“烧马蜂”当美食的习惯极易引发山火,即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和法治教育,告诫村民“管住嘴、管住手、管住火”,又帮该村完善山林防火和寨子消防的“榔规榔约”,根治“烧田坎”“烧马蜂”。又以点带面,针对滥伐林木、非法捕捞、失火烧山、捕猎珍稀动物等行为,加强辖区普法宣传和公约完善。近三年,该庭办理相邻、土地权属等纠纷10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00%,平均办案用时仅23天。

  【典型意义】

  当地民间流传“一进衙门,千年仇人”“一场官司万代怨”等古训、家训,体现了悠久深厚的地域和善文化。法庭借助当地群众厌讼耻讼习俗,探索群众容易接受的调解路径。实践中,法庭认识到:辖区上千年的区域稳定和谐发展,传统乡村治理架构功不可没,其支柱一是“榔规榔约”等乡土规则,二是乡贤寨佬的作用发挥;古为今用,传统乡村治理文化与现代法治乡村建设能够深度融合。

  法庭探索民族区域特色治理,通过守寨树下议榔、院坝掏心会、火塘议事会,引导群众制定自治章程、健全“榔规榔约”,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深入村寨,收集、筛选出渗透地域和善文化的古训、家训和民谚350余条,运用于纠纷调解,劝导矛盾初起的双方早解心结、止讼止损,劝导纠纷多日的当事人互谅互让、息诉言和,调解成功率达92%。

  借助传统村落保护令 守护古韵“活化石”

  台江县南某村,2013年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成为黔东南州文旅资源瑰宝。台江县在2014年委托省级设计院作出保护发展规划,其中规定:新建建筑必须采用木质结构,与传统民居相协调,符合当地特色和传统风格。但村民在此后却违规新建砖房33户,使村寨古韵原貌持续遭到破坏。台江县检察院曾向萃文街道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查处村民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的行为,在无效果后,于2021年10月提起公益诉讼。法庭受案后,经调查,新建房屋确未依照规划修建,且还有多处违规房屋在建设中。考虑到行政案件审理周期通常相对较长,极可能造成“一边审理一边破坏”的情况,同时,违规新建的村民可能遭受更大损失。经研究,法庭决定参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创新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禁止继续新建、扩建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有效避免“边诉讼边破坏”。开庭审理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政府和68个传统村落的负责人旁听。

  【典型意义】

  传统村落承载着文明根脉、乡愁记忆,堪称民间文化生态“博物馆”、乡村历史文化“活化石”,如果无序地新建砖房等“现代建筑”,与历史建筑、乡土风貌极不协调,村落原貌古韵不再,“有乡村没乡愁、有新房没灵魂”,将会剪断乡愁牵引线,削弱村民凝聚力,影响文旅致富路,最终导致传统村落沦为“记忆中的故园”。

  “传统村落保护的态度、力度,取决于认识的广度、深度,拷问着今人的智识、良知……但风筝离不开那根线,传统村落那一丝乡愁,……”案件判决书温婉质朴又不失刚健雄浑,引发关于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的热议和思考,获称为“字字含情句句给力的全国首份传统村落保护声明书”“传统村落保护普法教材”,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力有效减少类案发生,案件审理经验获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岁月流转,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刻不容缓地保护传统村落,避免古风古貌被蚕食损坏,避免千村一面,才能让乡愁不远去,让村庄更宜居,为后辈留些记忆,为老人留些念想,为村子留下痕迹。

  ■编 后

  贵州黔东南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运用借助民族说唱习俗、借助敬畏自然习俗、借助厌讼耻讼习俗、借助传统治理习俗的“四借助”工作法,不仅坚持“精细化”“精致化”“精品化”审理案件,更善于直面问题、提炼经验,同时注重拓展案件办理成效。

  近年来,该庭创新“司法碳汇村民入股企业”新发展模式,促成全国首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推出“司法碳汇”生态补偿金直补林农举措,以司法“含绿量”提升林业发展“含金量”,强化生态前端保护,助力乡村振兴;依托法庭工作实际,该院发布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蓝皮书》《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蓝皮书》,建立贵州省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创建贵州首个涉案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机制、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成无诉讼示范村寨17个……这些能动履职创新司法服务的系列举措,是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带来了引领乡村振兴的“新变革”。

(责编:温璐、马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