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行业将迎重要监管细则 “金融消保”正刻入机构基因

发布时间:2024-12-15 08:51:19 来源: sp20241215

  本报记者 李 冰

  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实施细则》细化了去年12月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推动支付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流程规范,确保新旧支付业务分类方式平稳过渡,细化用户权益保障机制,对用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管时限、收费调整等提出明确要求。

  细化注册资本要求

  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是支付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去年末,全国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八成和一成,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

  注册资本方面,根据此前《条例》规定,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目前,184家持牌支付机构中,约有超30家支付机构未满足实缴资本1亿元的监管要求,包括北京和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爱心消费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等。

  此次《实施细则》对“注册资本要求”做出了详细解释,并按相关规则注册资本需要附加提高。比如,仅在住所所在地从事本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支付交易处理Ⅰ类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无需附加。经营地域范围在其住所所在地以外每增加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增加人民币500万元。经营地域范围超过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为人民币1亿元。

  “《实施细则》对支付机构注册资本金并没有‘一刀切’,而是根据业务范围、牌照类型和地域范围做出细化,机构针对自己实际情况以及各业务类型风险对应调整,这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及机构诉求。同时,也意味着未来业务规模越大的支付机构,需要的注册资本金投入就越多。”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

  今年3月份,央行官网更新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显示,央行同意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增加注册资本至153亿元。财付通为微信支付、QQ钱包的运营主体。微信支付、QQ钱包所需的支付牌照和银行通道的技术支持均由财付通提供。

  “对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来看,不难理解此前财付通的增资动作。总体来看,支付机构违规成本和安全性都大幅度提升。”王蓬博说。

  冰鉴科技研究员王诗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施细则》提高了支付机构的申请门槛,并进一步明确了控股股东定义,压实了控股股东的责任。这有利于净化支付行业,防患于未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设置充足过渡期

  《实施细则》强调,《条例》施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立条件以及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的规定,过渡期结束达不到规定的,应当终止支付业务。而过渡期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过渡期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以支付业务许可证换证为例,到今年7月份,将有部分支付机构面临支付业务许可证换证。比如,山东运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的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4年7月9日,

  “《实施细则》设置了充足过渡期,并考虑了相应的平滑过渡方案,不会对支付机构业务连续性和用户体验产生影响,确保支付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对《证券日报》记者称。

  此外,《实施细则》细化了用户权益保障机制、收费调整应提前30日公示等要求,并明确用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管时限。

  刘斌认为,《实施细则》贯彻了“平稳过渡”原则,并向机构提出了适度的要求,未来支付行业将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实施细则》对支付机构相关规定细化调整的同时,金融消保正刻入机构基因。”在王蓬博看来,《实施细则》细化机构对用户权益保障机制,比如收费调整公示要求等。建议支付机构从内部多方面完善相关制度。(证券日报)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