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12-21 08:18:13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北京4月2日电(记者 陈杭)记者2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地落细落实。

  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九条,分为总则、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更新主体、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保障、监督管理、附则,旨在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推动城市更新,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激发城市活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围绕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情况等展开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关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主要制度的宣贯和落实情况、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情况等。

  其中,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包括条例规定的城市更新导则、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确定、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建筑用途转换和土地用途兼容具体规则、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及先租后让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具体办法等五项配套文件,以及北京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三年工作方案明确的改革创新政策的制定、备案情况,可能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

  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类等五类12项城市更新内容的依法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打造形成区域综合性更新模式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依托“城市更新规划统筹协调平台”,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转型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规划土地政策走深走实。

  其中,印发实施《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指导意见(试行)》,支持一种建设用地上不同功能的混合搭配,为更新盘活闲置低效空间提供了有力支撑;印发实施《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推动产业“腾笼换鸟”,打造城市活力空间提供了路径。

  同时,聚焦《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划定的178个重点更新街区,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对资源与任务进行“肥瘦搭配”,实现城市发展综合效益的最大化,达成多元更新目标。

  据悉,丰台长辛店老镇控规作为条例实施后的首个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片区率先批复,按照文物考古优先、市政交通设施先行、公服配套同步配置、产业集聚分期引入的实施原则,形成了“城市更新+土地开发上市+政府财政建设”的区域综合性更新模式,为北京促进历史保护传承与有机更新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样板。(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