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发布时间:2024-12-24 04:32:20 来源: sp20241224

   中新网 5月29日电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介绍,过去一年,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职责,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以及“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正式签署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合作协议,标志着中国政府倡议设立的昆明基金正式启动,将为促进“昆蒙框架”成功实施,加速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贡献中国力量。

  二是稳步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国科学院完成2015-2020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并发布成果,全面系统掌握近5年全国以及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生态状况及变化情况,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为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大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双月度遥感监测,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大秦岭、荒漠化地区生态监督,建立“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上报销号”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生态破坏问题闭环管理,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重要生态空间的趋势。

  四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修订了建设指标和管理规程,新遴选命名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提档升级,同时,加强对已命名地区的日常监管,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质量与成效。

  五是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法规标准制度建设。积极配合人大法工委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推动《国家公园法》等制修订,印发《自然保护地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工作机制(试行)》,发布生态状况评估和成效评估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张玉军提到,就在上周,5月20日至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了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机构改革5年来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新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的方法与路径,部署了重点任务。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力度,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根基。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