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7 12:56:20 来源: sp20241127
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 (高清扬、薄晨棣)12月13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许国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许国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许国俊于2001年畏罪潜逃,2002年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国际红色通报,2021年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被告人许国俊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便利,伙同许超凡、余振东等人,采用办理虚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1.73万余元、港元3.63亿余元、德国马克146.1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亿余元、港元2000万元、美元1.26亿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国俊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挪用公款数额巨大。鉴于许国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编:薄晨棣、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