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4:33:00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迪拜12月4日电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中国角“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边会11月30日在迪拜举行。
此次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北京代表处和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共同主办,中美环境政策联合研究中心协办。
本次边会安排了主旨演讲和嘉宾讨论环节。来自生态环境部门、国际组织、专家学者等代表参会,就中国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与行动、环境与气候治理、绿色低碳转型研究与实践等方面进行交流。
主旨演讲环节,中国代表团副秘书长孙桢介绍了中国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在做好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积极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俞海表示,近10年来,中国一直努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此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中国绿色低碳转型需要不同行动者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等,即多元治理。下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多元治理需要建立健全多目标协同、央地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的绿色低碳转型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财税金融政策的导向性作用以及各类交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建立完善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约束和激励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机制,多措并举提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能力。
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气候高级主任赵小鹭指出,中国构建起了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1+N”政策体系,在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循环经济、生态碳汇、全民行动、减污降碳、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亮眼成绩。下一步,在继续落实好“1+N”政策体系的同时,希望中国做好碳市场与CCER、绿电交易等市场化手段的衔接,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作出更多贡献。
嘉宾讨论环节,与会者围绕气候变化议题,就气候变化治理的制度与法律建设、政策制定、地方实践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洁清表示,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的、长期的任务,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目前,全球气候治理已逐渐形成了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框架下的《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为主的制度体系,在将温升努力控制在1.5度以内的目标下,建立了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减排模式。一个有效的气候治理体系可以确保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公平、稳定及可持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是从全球层面推动气候治理的关键平台。我们期待迪拜COP从政策协商、技术合作和资金支持上大力推进气候治理。在国内,需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各方协同努力,积极参与气候行动。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王毅指出,中国需要更加明确的制度,并把有雄心的目标和务实的行动更好地结合起来,寻求最优路径,达到快速解决气候问题的目标。
美国环保协会全球气候合作副总裁Juan Pablo Hoffmaister提出,国际合作对于实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的目标至关重要;更具体地说,在高排放行业加强国际合作对于实现1.5°C气候目标至关重要。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贾秋淼介绍到,近年来,北京市制定实施了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协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做好政策协同,环境质量改善取得历史性突破,碳排放总量处于稳定的平台期。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苏雅拉图表示,鄂尔多斯大力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沙漠化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下一步,将通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无废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试点创建活动,增强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继续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鄂尔多斯贡献。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埃米特气候变化与环境研究所联合主任Alex Wang(王立德)指出,气候变化和治理需要有效的制度构建。例如设计完善的碳交易制度,能对减排产生积极的作用。制度设计应该综合考虑各种污染物之间的影响与协同,并完善监督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等。中国正在构建碳排放交易体系,近期也将重启CCER,期待这些进展能够基于碳市场,构建一个有效的碳减排机制。
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副主任郭虹宇表示,在全球经济和气候形势愈发严峻的情况下,社会组织应该广泛开展合作,帮助政府和企业识别问题,借鉴国际有益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