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发布时间:2024-12-27 08:19:33 来源: sp20241227

原标题:北京: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其中提出,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当前,各地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标准不一,多根据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单套建筑面积、实际成交价格等条件进行划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往往在土地增值税、契税、贷款利率等方面存在差异。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标准,北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环至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三项条件。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是当前各地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和方向,充分吻合了供求关系重大变化、人民群众住房新需求等导向。

9月份以来,已有多地调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例如,9月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到,各市政府可以因城施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9月10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相较于普通住宅,当前非普通住宅的税费和贷款利率更高,而居民对住房消费成本比较敏感。”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刚需开始转向二手房、保障性住房或租赁,新房转向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相关政策调整迎合了住房需求的新变化。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望降低非普通住宅的交易税费,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带动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本次北京明确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地区发文落实相关举措。

此外,实施意见中还提到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等内容。

李宇嘉表示,预计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将向现房销售靠拢。目前基于居民即买即办证、即买即住的诉求,期房销售下降,现房销售增长,未来现房销售将是大趋势。随着新房市场告别“高负债、高周转、高杠杆”模式,新房由期房向现房销售转型的时机正逐渐成熟。

陈文静表示,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整态势未改,也需要大城市发挥带动效用,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预计短期内北京多项政策优化举措有望落地。

(责编:罗知之、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