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7:35:37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乌鲁木齐9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民法典确立了绿色原则及相应规则,专门制定了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正在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一巡回法庭庭长杨万明24日在一场会议上说,中国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备。
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当日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杨万明在“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题研讨环节发言。
他介绍说,中国最高法不断丰富细化绿色裁判规则,2014年以来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证据规则等环境资源司法解释21件,发布司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等司法文件22件,发布环境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指导性案例40件、典型案例42批430件。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中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03.3万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18.9%。各地法院审理了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包括第一例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绿孔雀案”、第一例风景名胜区保护公益诉讼案“三清山巨蟒峰案”、第一例“绿色破产案”等标志性案件等。
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的同时,各地法院加强区域司法协同,立足司法审判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杨万明举例说,各地法院在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相继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00余个,融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等功能。
会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艾尔扎·沙姆苏蒂诺娃介绍了乌方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实践成果。她说,该国已通过一系列旨在全面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及国家计划,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也通过一份决议,阐明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高效审理水域和空气污染、非法砍伐、非法狩猎和捕捞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沙姆苏蒂诺娃还说,对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司法保护是维护和加强生态领域法律秩序的重要因素,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十分迫切且有益。
“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中国法院愿不断深化同与会各国在环境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携手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杨万明说。(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