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7 12:30:34 来源: sp20241127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邹多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5日上午,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说明时介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实施,对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这部法律在实践中也反映出规定较为原则、内容不够完备、不适应发展变化实际需要以及口岸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需要通过修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为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共8章57条,主要规定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坚持党对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完善国境卫生检疫常态化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同联动;三是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口岸应急处置措施,对境外或境内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要在口岸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强化国境卫生检疫保障措施;五是完善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细化了应予处罚的违法情形,丰富了处罚手段,加大了处罚力度。
俞建华表示,修订草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定位、注重制度衔接的总体思路,增强了相关制度措施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尽可能减少对经贸活动等的影响,且对技术层面操作问题不做过多规定,留待制定相关配套规定时进一步细化。此外,做好与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协调衔接。
据了解,现行国境卫生检疫法于1987年施行,并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8年作出部分修改。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