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发布时间:2024-12-05 11:30:38 来源: sp20241205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2024年6月7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夏巴兹·谢里夫于2024年6月4日至8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二、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夏巴兹总理,国务院总理李强同夏巴兹总理会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会见夏巴兹总理。双方就双边关系各领域事务及国际地区形势坦诚深入交换意见,就进一步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三、双方一致认为,中巴两国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和“铁杆”朋友,两国始终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中巴建交73年来,两国关系历经国际风云变幻考验,坚如磐石、稳如泰山。中方重申将中巴关系作为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巴方强调巴中关系是巴外交政策基石。双方政治互信牢不可破,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就国际和地区事务保持密切协作。双方将继续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中巴关系,采取有效举措维护中巴两国共同利益,推动两国社会经济发展,增进两国人民福祉,携手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加快构建新时代更加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

  四、中方祝贺巴基斯坦大选成功举行,祝愿巴新一届政府带领巴基斯坦人民致力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繁荣、团结、稳定和安全。双方将探索通过有关渠道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和发展战略对接。

  五、巴方高度评价新时代中国取得的重大发展成就,祝愿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巴方高度评价并支持中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认为中国式现代化为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和实践方案。

  六、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双方强调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权威性不容质疑和挑战。巴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定支持中方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巴方将在涉疆、涉藏、涉港、南海等问题上坚定支持中国。

  中方重申坚定支持巴方捍卫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巴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巴方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发展繁荣所作努力,支持巴方坚决打击恐怖主义,支持巴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七、双方强烈谴责“3·26”巴基斯坦达苏水电站项目中方人员车队遭恐怖袭击事件,强调任何企图破坏中巴友谊和两国合作的图谋都绝不会得逞。中方肯定巴方积极推进案件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结果,希望巴方继续全力缉拿真凶并严厉惩处。巴方承诺加大安保力量投入,并采取更加有效的安全措施,全力确保在巴中国人员、项目和机构安全。

  双方重申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同意进一步全面加强反恐安全合作。双方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反恐合作,坚决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以及将反恐问题政治化、工具化的行径,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在联合国等多边框架内继续加强多边反恐合作。

  八、双方一致认为中巴经济走廊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重要先行先试项目。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启动以来,双方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推动走廊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改变了巴基斯坦国家发展面貌,造福巴基斯坦民生福祉,促进中巴两国实现融合发展。双方将在共建中巴经济走廊已取得成就基础上,共同致力于推动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走深走实,共建增长走廊、民生走廊、创新走廊、绿色走廊、开放走廊,打造走廊建设“升级版”,并同巴基斯坦基于出口、数字、环境、能源和公平赋权的“5Es”发展框架进行对接,更好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携手把中巴经济走廊打造成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示范性工程。

  九、双方对2024年5月24日(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巴经济走廊联合合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示满意,同意尽快落实此次联委会会议上达成的共识。

  十、双方重申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重要项目,对巴基斯坦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同意按照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积极探讨分阶段推进项目并开始研商融资模式。

  十一、双方一致认为喀喇昆仑公路(雷克特至塔科特)改线项目对于确保中巴间唯一陆上通道保持畅通具有重要意义,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表示满意,并在此次访问期间签署项目框架协议。

  十二、双方认为,红其拉甫-苏斯特公路口岸在促进中巴两国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双方同意同步加紧推进红其拉甫-苏斯特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争取早日实现红其拉甫-苏斯特口岸常年开放。

  十三、双方认为瓜达尔港是地区互联互通的重要节点,对瓜达尔新国际机场即将竣工感到满意,重申将加快推进瓜达尔港配套设施建设,充分释放瓜达尔港作为濒海城市特别是设有造船设施的转口货运枢纽潜能。

  十四、双方强调产业合作是高质量共建中巴经济走廊的重中之重。双方同意商签《中巴产业合作框架协议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加强双方各领域产业合作。中方重申支持巴基斯坦工业化发展进程,支持中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在巴基斯坦特别经济区投资兴业。巴方同意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国企业赴巴投资进一步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双方重申中巴经济走廊是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平台,欢迎第三方积极参与产业、农业、信息技术、科技、矿业等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合作领域项目合作。

  十五、中巴矿业合作是两国产业合作的重要突破口,双方同意加强矿业合作长远规划,共同推动落实《关于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加强矿业开发与产业合作的协议书》,积极开展地质调查,开展地矿领域联合研究和人才培训。双方愿积极推动中资企业开展对巴矿业投资合作,共同加强包括矿石深加工在内的矿业产业园区规划。

  十六、中方愿同巴方在海洋油气资源、天然气水合物等领域加强合作,愿推动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巴基斯坦海上油气区块开发。

  十七、双方认为,中巴农业合作前景良好,双方将在巴基斯坦开展种子技术、农作物种植、滴灌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产能合作、农业技术交流等领域现代农业务实合作。

  十八、双方对中巴信息技术产业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取得的积极成果感到满意,愿在相关领域加大政策协调力度、提升经验交流和人才培训水平。双方同意持续加大对中巴信息通道开发力度,推动双方信息通讯技术领域基础设施融合对接,共同在巴基斯坦建设创新走廊。

  十九、双方对中巴两国能源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表示满意。双方重申深化双边能源合作的重要性,愿进一步加强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鼓励中资企业按照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方式参与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领域相关项目,实现互利共赢。

  二十、中方愿继续在巴开展更多“小而美”民生援助项目,支持巴方改善社会民生。双方一致同意推动中国对巴基斯坦灾后重建援助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双方欢迎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落实全球发展倡议,为巴基斯坦政府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提供更多助益。

  二十一、双方愿在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性议定书框架下积极探讨减让安排,以实现互惠互利和双方共赢。

  二十二、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金融领域双边合作,愿在地区和国际多边性金融平台相互支持。

  两国领导人对《巴基斯坦产业格局以及助巴提升出口能力的建议》最终完成表示满意,希望该报告作为参考,能为巴提升工业和出口能力提供助力。

  巴基斯坦政府已确定13个优先发展的出口导向型产业部门,鼓励中方相关领域头部企业赴巴投资。中方欢迎巴方扩大对华出口。

  双方同意积极发挥并进一步拓展两国间友好城市联系,以此增进两国地方间经贸融合,并为巴优先发展的出口导向型产业部门吸引更多投资。双方同意为进一步深化两国工商界交流提供便利和优惠。

  二十三、双方认为科技领域合作对深化中巴务实合作具有重要作用。双方同意持续拓展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提升两国科技界在联合研究、技术转移、技术培训与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水平,加强在通信基础设施、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领域合作。

  双方愿加强人工智能领域政策协调,深化相关务实合作,协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巴方欢迎习近平主席宣布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以及中方为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权利所作努力。双方一致认为,国际社会应秉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原则,通过对话协商与平等合作,携手构建开放、公正、有效的人工智能治理机制,使人工智能技术为造福各国人民、促进文明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双方认为,两国间不断拓展、持续提升的空间合作,将为巴基斯坦提升科技实力、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助力。双方愿继续以和平利用、平等互利的方式进一步深化空间合作。

  二十四、中方将继续支持巴方在华举办和参加文化旅游交流活动。双方重申愿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务实合作。

  双方高度重视并愿进一步加强两国在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及智库等人文领域交流合作,为赓续两国传统友谊、弘扬各自优秀文化、增进文明间交流对话作出贡献。

  双方愿为两国间人员往来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二十五、双方均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愿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并在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发展中国家团结。中方重申,愿尽己所能持续为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和帮助,减少气候变化及极端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

  中方愿同巴方共同推动“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欢迎巴方同中方共建中巴火情信息共享联络机制,愿同巴方进一步提升两国灾害管理能力。

  二十六、双方对两国军队长期保持高度互信、开展密切协作、提升合作水平感到满意,强调不断强化中巴战略防务安全合作对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确保地区战略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双方同意保持两军高层交流互访势头,不断提升联演联训和军事技术交流合作水平。

  二十七、双方强调维护南亚和平稳定的重要性、解决所有未决争议的必要性,反对任何单边行动。巴方向中方通报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形势最新发展。中方重申,克什米尔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应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以及相关双边协定,通过和平方式妥善解决。

  二十八、双方共同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共同反对霸权霸凌霸道,共同反对排他性做法,共同反对强权政治,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双方重申将共同坚定捍卫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共同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共同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共同维护地区及世界和平稳定,愿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中的沟通协作。

  双方一致认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人类社会进步方向,丰富了全球治理实践,为正确处理国际关系开辟了新的道路。双方愿积极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共同聚焦发展议程、应对安全挑战、弘扬亚洲价值、建设开放包容区域架构,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繁荣,携手为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中方重申中国始终是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坚定成员,愿同包括巴方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信、合作共赢、团结协作等原则,共同走上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道路,共同促进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繁荣,努力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

  二十九、双方同意加强在阿富汗问题上的沟通协调,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为阿富汗妥善应对在人道主义和经济发展方面的挑战积极提供支持,鼓励阿富汗临时政府包容建政、温和施政、睦邻友好、坚定打恐,承诺不允许任何势力利用阿富汗领土从事恐怖主义活动。双方愿为阿富汗实现稳定发展、融入国际社会发挥建设性作用。

  三十、双方重申,解决当前加沙危机的根本出路在于落实“两国方案”,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具有约束力,应得到有效执行,立即实现无条件和持久的停火。双方呼吁国际社会以更大的紧迫感加大对巴勒斯坦问题的投入,为推动重启巴以和谈付出更大努力,实现持久和平。

  三十一、访问期间,双方签署关于中巴经济走廊、交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政府间援助、市场监管、地理测绘、媒体、影视等领域的共计23项合作文件。

  三十二、夏巴兹·谢里夫总理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对他本人及巴基斯坦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邀请中国领导人访问巴基斯坦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国领导人对此表示感谢,双方将通过外交渠道保持沟通。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