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推出2000套 南京国企试点推动存量房“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4-12-16 04:15:03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南京4月28日电 (记者 朱晓颖)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8日在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公布,为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主城六区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首批试点房源共2000套。

  根据方案,试点期间,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

  具体流程方面,意向民众在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挑选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并办理报名手续。南京置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遴选信用好、业务强的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机构名单库,邀请换购人代表一起从评估机构名单库中随机抽取3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别对拟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换购人不承担评估费用),取排序中间的评估值作为最终收购价格。《以旧换新协议》由换购人、置新公司、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签订。交易启动前,由房产管理部门核验存量房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情况,并预审是否可交易。换购人与置新公司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存量房资金监管合同》,同步与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以旧换新协议》履行相关流程,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最后换购人与置新公司办理存量住房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能耗费用的结清。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介绍,目前全国已有徐州、淄博、南京、济南、宁波等20多个城市推出了“以旧换新”活动,分为地方鼓励开发商收购二手房、地方进行财政补贴、二手房转变为保障房等多种模式。以江苏太仓为例,该市试行的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是购房者将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按规定出售给指定公司,然后购买指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对符合“以旧换新”政策的旧房也提出了要求。“以旧换新”模式的效果仍待市场检验。(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