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3:24:53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社 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赵建华)3月1日起,中国开始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下称汇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3月1日至3月20日,居民个人(下称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APP预约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标志着中国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新税法要求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如果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人民币,下同)、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纳税人就无需办理汇算。如果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纳税人需办理汇算。(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