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21:30:43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网 迪拜12月6日电(记者 庞无忌 张楠)今年10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阶段生效。过渡期间,向欧盟出口产品者仅需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无需实际支付碳关税。但自2026年1月1日起,进口欧盟的产品将被正式开始征收碳关税。从事电力、水泥、化肥、钢铁、铝和氢六个行业的中国企业直面欧盟CBAM的合规新要求。
近日,欧盟这项“碳关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期间引发激烈的争论。不少国家指责欧盟此举是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单边、强制性措施。
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在COP28期间接受 中新网 记者专访时表示,CBAM的实施将对出口欧盟的中国生产商带来诸多挑战。
“中国企业需要有所行动。”
马龙表示,中国企业首先要关注自身碳排放数据信息的准确计量与收集。相关企业尽快建立、健全自身碳排放核算体系,一是可用于计量法规框架下的碳排放量和评估其CBAM成本;二是可以精确跟踪其碳足迹,完善其碳管理程序。而通过准确的数据归集与资料留档,也有利于企业在面对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抽查时,能自证企业核算数据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并得到欧盟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
同时,他建议企业充分了解CBAM法案与过渡期细则的相关规定,明确自身合规义务。
而且,企业还需要关注国内碳排放检测体系与欧盟CBAM规定的互通互容。CBAM法案允许第三国生产商在2025年前采用本国碳排放监测体系的数据。但从2025年开始,生产商的碳排放检测方法必须经过欧盟认可机构的认证。若缺乏经认证的数据,所有产品须按欧盟规定的默认碳排放量申报,而默认值一般较高,对于出口企业而言非常不利。如果中国的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利用了高端的减排技术达到高效减排效果,但无法获得实际碳排放量的认证,产品被缴纳高额的碳关税将尤为不利。
“中国企业如何闯关?”
对于出征欧盟的企业,马龙给出四条建议:
一是升级低碳技术,寻求技术转型。正式征收碳关税,中国企业可能承担额外的海外投资成本压力,削弱中国出口欧盟产品的竞争力。中国生产企业应加快探索、升级自身的低碳技术,达到高效减排,以突破碳关税对自身业务的限制。此外,企业也可考虑价值链转型以尽量减少潜在的负面影响。
二是把握过渡期,模拟评估正式征税影响。抓紧总结以往数据、预估未来趋势,结合自身定位与发展战略模拟评估欧盟碳关税可能带来的具体影响,为迎接CBAM的正式实施提前做好准备。
三是未雨绸缪,密切关注CBAM适用范围的再扩大。碳边境调节机制目前仅覆盖6个行业的产品。但欧盟计划在2030年之前将产品逐步扩展至欧盟ETS覆盖的所有产品范围,从而最终实现CBAM与欧盟现行的碳排放机制(Emission Trade Scheme,ETS)产品范围的统一。因此,中国高排放产业的各类企业都应开始关注碳关税的产品范围并关注其对自己的影响,相应采取措施应对挑战。
四是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部门多方合作。基于WTO的基本原则,巩固和加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是各方的利益所系和迫切期盼,中国企业应以CBAM为契机,加强沟通、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