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9 06:43:00 来源: sp20241119
2023年是中国外交的开拓之年、收获之年,也是东亚区域合作的新起点。面对加速演变的全球和东亚政治经济形势,中国携手地区国家排除诸多干扰,聚焦开放合作与共同发展,深化多边务实合作,持续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增强和释放区域发展强劲动能,推动东亚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发出聚焦发展、扩大开放、维护和平的中国声音。2023年,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李强总理出席第26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第26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和第18届东亚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均传达了中方支持东盟建设增长中心、维护地区和平、推动共同发展的决心,引起东盟等地区国家的强烈共鸣,共推动达成《中国—东盟关于深化农业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国—东盟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的倡议》《共同推进实施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提升计划的联合倡议》《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关于发展电动汽车生态系统的联合声明》《东亚峰会关于维护和促进本地区作为增长中心的领导人声明》等8份成果文件,推动东亚区域合作向更深层次迈进。
发表“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印太展望互利合作联合声明。《东盟印太展望》是东盟参与区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提出海上合作、互联互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合作等四大优先领域,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理念和五大重点领域高度契合。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联合声明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印太展望》对接合作,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促进本地区共同、可持续发展与繁荣。
发表纪念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周年联合声明。作为东盟的基础性和平条约,《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体现成员国之间以及世界各国和平共处、友好合作的普遍原则。2003年10月加入TAC以来,中国与东盟秉持TAC理念和原则,推动其成为地区国家普遍认同的地区性公约,并致力于共同维护地区规则秩序。2023年7月,中国—东盟(10+1)外长会发表纪念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周年的联合声明,共同发出携手维护地区规则的明确信息,同时重申各方均应遵守东盟倡导、普遍认可的地区规则以及联合国宪章宗旨等国际准则,引领地区规则导向。
中日韩合作“重整行装再出发”。中日韩是东亚三个最大的经济体,在促进地区和世界经济增长、引领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办主任王毅在中日韩合作国际论坛上发出中日韩合作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明确信号,指出三国要以史为鉴、以民促官、以经促政、以地方促中央、以多边促双边,排除干扰、携手共进,激活三国合作交流机制,共同振兴亚洲、造福世界。9月,三国高官时隔4年再聚首,就稳步重启三国合作及对话机制等取得广泛共识。11月,第十次中日韩外长会举行,成为近年中日韩合作的最大亮点。
成功完成“南海行为准则”案文“二读”。“南海行为准则”是对2002年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推进和落实,于2013年启动磋商,2018年确定磋商第一份谈判文件,2019年完成案文“一读”。2023年,面对域外大国在南海上拨弄是非,中国和东盟国家排除外部干扰,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完成案文“二读”。
妥处热点敏感问题,有力维护东亚合作正确方向。2023年,地区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东亚平台政治化倾向突出。中国与地区国家通过东亚合作高官会、外长会、领导人会等各层级会议及双边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加强沟通对表,及时激浊扬清、增信释疑,坚持协商一致、不干涉内政的东亚合作原则,反对对立对抗和政治化倾向,有力维护东亚合作正确方向。
维护区域粮食安全,深化农业合作。2023年是中国—东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回首2023年,“中国—东盟数字农业论坛”“第17届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等高端论坛,中国—东盟农业合作研讨会,以及“美丽乡村行”、中国—东盟村官交流、中国—东盟农业国际合作展等一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中国—东盟关于深化农业合作的联合声明》以及《中国—东盟农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成功发布,向10+3大米紧急储备机制捐资用于实物大米捐赠落实完成,进一步完善区域农业合作机制、提升区域农业粮食体系韧性、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农业发展、推动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发展、深化农业产供链合作。
拓展新兴产业合作,增强区域发展新动能。2023年,中国—东盟合作准确把握地区国家需求,围绕电子商务、电动汽车、数字经济、能源电子等新兴产业领域成功举办“中国—东盟新兴产业论坛”、“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合作论坛”、第21届东亚论坛(主题为“共创发展新机遇,共促东亚和平繁荣”),加强政策对接,营造新兴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培育和激发产业合作新动力、新动能,促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
聚焦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推动绿色转型合作,助力区域低碳、可持续发展。当前区域内各国均处于经济发展与转型升级关键期,发展清洁能源是地区国家的普遍需求。2023年,地区国家在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领域展开务实合作,举办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周、首届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智库对话,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执行机构成功落地揭牌,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和智库形成广泛共识,地区国家在电力互联互通、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不断拓展,助力全球减排和区域低碳、可持续发展。
持续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生效,RCEP在成员国内全面生效实施,成为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里程碑。中国—东盟自贸区3.0谈判也加速推进,首轮磋商于2月7日正式启动,并于4月、6月、10月分别在泰国曼谷、云南昆明、印尼万隆举行第二、三、四轮谈判,深入推进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货物贸易、投资、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等多个领域磋商,进一步扩大经贸领域相互开放,拓展新兴领域互利务实合作,并计划于2024年内完成谈判。
2023年是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提出10周年。中国和地区国家在领导人引领下,力排外部干扰,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巩固和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东亚区域合作不断提质升级。迈入2024年,作为全球经济最具增长活力、发展潜力和经济韧性的区域,中国和地区各国应始终聚焦发展,不断深化合作和利益融合,推动东亚区域合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是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副教授)
(责编:崔译戈、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