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6:28:00 来源: sp20241126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王珂)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将在北京市等13个地区开展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在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市场特点、发展程度、保障能力和参与意愿等情况,确定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扬州市、安徽省合肥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佛山市、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云南省丽江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为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对本地区2024年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情况开展评价,要根据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工作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要运用评价模型整理分析采集的数据,总结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案及工作经验,对质量评价工作模式及评价模型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 人民日报 》( 2024年03月27日 08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