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6:00:04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社 多伦多10月14日电 (记者 余瑞冬)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10月13日裁定,加政府2019年推动国会颁行的《环境影响评估法》“在很大程度上”违宪。加政府回应表示接受最高法院的裁定。
《环境影响评估法》允许加联邦政府在处理新的资源项目时,可对其一系列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以决定相关项目是否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中,一些项目会被视为“指定项目”,须自动接受联邦政府审查。
加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该法规定的程序合宪,但关于“指定项目”的条款是超越国会权限的,属于违宪。其所定义的“联邦管辖范围内的影响”与联邦立法管辖权不一致。
判决书认为,环境保护仍是当今最紧迫的挑战之一。为应对此挑战,国会有权制定环境评估计划,但也有责任在合宪的权力划分框架内行事。同时,国会和省级立法机构可本着联邦制的合作精神,和谐地行使各自在环境领域的权力。
该法于2019年8月颁行后,位于加拿大内陆的能源大省阿尔伯塔省向该省上诉法院申诉该法违宪并在去年获得法院支持。加联邦政府遂上诉至最高法院。加拿大绝大多数省份都对该法持反对意见。
加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部长吉尔博和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维拉尼就最高法院的裁决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加政府接受法院意见,将收回该法并尽快通过国会完善该项立法。
阿尔伯塔、安大略等省份的省长及石油生产协会等组织回应媒体时,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称省级管辖权得到了维护。但也有环保组织对裁决表示失望。(完) 【编辑:张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