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创业与股权投资活力

发布时间:2024-11-24 14:21:49 来源: sp20241124

原标题:释放创业与股权投资活力

“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如何加快培育积极活跃的创投与股权投资市场,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与依靠资源投入的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相比,高质量发展强调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引擎,实现经济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科技创新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引领力量,需要制度、法治、文化、资本要素融合形成的多维创新生态作支撑。从要素端看,由于科技创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长周期的“三高一长”特征,相较于促进传统行业的绩效激励,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作为科创资源配置的核心资本力量,匹配相应激励机制助力底层创新,将是现阶段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较为高效的手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股权为核心的直接融资市场发展已经实现了量的稳步提升、质的持续优化。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直接融资市场规模占比不足20%,且在投小、投早的风险投资与创新投资发展中,普遍存在资本要素供给与创新需求匹配度不足的问题。对比国际成熟市场以保险、养老金、大学捐赠基金等机构资金为主、创投机构投资期限可达10年至12年的长期资本,目前我国的创业投资出资人以政府出资平台、富有的个人为主,且周期基本上在3年至5年,期限偏短,对企业创新刺激不足,甚至可能会产生抑制效应。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未来,应加大政策供给力度,通堵点、破难点,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以新的资本要素供给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

从行业定位上看,应基于对创投与股权投资行业的规律性认知,通过立法明确不同基金的标准、规范与监管政策。对于“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创投与主要面向C轮以后成熟期企业的股权投资,采取差异化监管举措,畅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引导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规范化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

在资本供给结构方面,科技创新企业因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呈现的不同特征,融资支持也应是多元化的。接下来,要采取多种手段,扩大创投和股权投资行业资本供给,最大程度发挥民间投资的价值。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布局,聚焦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加强政策引导、政府支持,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创业投资力量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转化等创新活动的支持。同时,大力引导推进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进入创投市场,让“更耐心”的金融市场运行得更高效,从而更有效地激励创新企业进行研发活动,提高科技创新真正的含金量。

从行业治理效能看,应鼓励民间投资机构将投资服务的半径向“前”、向“后”延伸。向“前”,拓展投资机构建立面向早期融资、创新发展以及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全面融资服务供给体系,并根据不同被投企业的生命周期,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再融资服务、并购服务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全面提升资本赋能作用。向“后”,鼓励投资机构深度参与企业发展和治理过程,为优质企业提供发展所需的知识、人才、专业技能等,提升企业经营水平。

从投资生态闭环看,应以全面注册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与高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债券市场统一等,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创造更加广阔的退出通道和退出空间,在加快形成资本市场统一、高效枢纽功能的同时,促进我国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的高质量融合。

(作者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责编:杨曦、李楠桦)